业务办理 申请时间及地点—— 自2004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等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业务申请。基金申购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如增加此业务的办理机构,中信基金将及时公告,敬请留意。 申请方式—— Ø 首先开立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Ø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述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 申购、赎回费率——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申请本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具体扣款金额请按照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办理。 扣款方式—— Ø 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Ø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Ø 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顺延到下月再扣,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代销机构有权视此投资者暂时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Ø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Ø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Ø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业务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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