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家庭债务比例超美国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我国一些大城市居民已经悄然成为高负债一族,北京家庭的家庭债务比例高达122%,已经超过了2003年美国的家庭债务比例115%。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刘建昌指出,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高房价引起的。金融债务比率是衡量家庭债务负担的指标,等于家庭债务余额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刘建昌指出,根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计算,上海家庭债务比例高达155%,北京、青岛、杭州、深圳、宁波等城市家庭债务比例分别达到122%、95%、91%、85%、79%,天津最低为44%。
刘建昌指出,我国家庭债务的主体是以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按揭贷款为主的个人消费信贷。我国从1998年开始大规模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几年来,个人消费贷款余额急剧扩大,今年6月末已经超过17000亿元。刘建昌进一步指出,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高房价引起的。以上海为例,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的价格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54倍,而国外一套住房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为:德国11.41,英国10.3,意大利8.61,法国7.68,美国6.43,连在一般人认为人均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日本,这个比例也不过是11.07。
(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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