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正文 2005-04-22 09:44:00.0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并根据《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288101)定于2005年4月27日起开始办理包括申购、赎回等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

 

重要提示:

  1、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日常交易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05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iticfunds.com)进行查询。

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核对开户信息,如需更改请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2)直销中心: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2253398

传真:010-82253378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2251898咨询。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近期暂停申购业务的时间

因受五一假期及资金划拨流程影响,为保障原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在五一长假前的两个工作日(即4月28日和2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如投资者欲在长假前申购本基金,请在4月27日到本公司代销机构及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从5月9日起开始办理正常的申购。

  (3)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申购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网上交易除外),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要求

投资者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单位赎回。基金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某个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起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6)费率的调整

本公司可在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申购、赎回费率,但应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收益公告

4月27日始,本公司将根据《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每万份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人留意。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4月22日